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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第一条(目的)

本协议旨在根据《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建立与“Trip Coupon”服务(以下简称“Trip Coupon”)的使用条款、条件和程序,适用于使用该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以下简称“用户”)。


第二条(定义)

  1. “Trip Coupon”是由“公司”设立的虚拟商业平台,利用计算机及其他信息通信设备,提供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等”)供“用户”交易。它也指代互联网购物商城的运营商。

  2. “用户”是指通过访问“Trip Coupon”并根据本协议接受其提供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

  3. “会员”是指已提供个人信息并注册成为“Trip Coupon”会员,能够持续使用“Trip Coupon”提供的服务并接收相关信息的个人。

  4. “非会员”是指未注册成为会员但仍使用“Trip Coupon”提供服务的个人。

第三条(条款的规定、解释及修改)

  1. “Trip Coupon”应在服务的初始屏幕(首页)上公布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代表人姓名、营业地点地址(包括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购业务的通知及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使“用户”能够方便地知晓。但协议内容也可以通过连接页面提供给“用户”。

  2. 在“用户”同意条款之前,“Trip Coupon”必须通过单独的连接页面或弹出窗口,确保“用户”了解条款中的重要内容,例如退订条件、配送责任和退款条件。

  3. “Trip Coupon”可以在不违反《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电子签名法》、《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修改本协议。

  4. 修改条款时,“Trip Coupon”将会在应用日期之前7天至前一天,及其现行条款一起发布在互联网购物商城的初始页面上,并说明修改的日期和理由。如果修改的条款对“用户”不利,必须提前至少30天通知,并明确指出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方便“用户”识别变化。

  5. 如果“Trip Coupon”修改了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只适用于修改日期后的合同,对于已签订的合同仍适用原协议。然而,已签订合同的“用户”在协议修改通知期内,若希望应用修改后的条款并获得“Trip Coupon”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将适用。

  6.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及本协议的解释,应遵守《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条款规制法》、《消费者保护指南》以及公平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法律或商业惯例。

第四条(服务的提供与变更)

  1. “Trip Coupon”提供以下服务:

a. 提供关于“合作伙伴公司”餐馆和按摩店的信息服务。

b. 提供“合作伙伴公司”餐馆和按摩店的折扣服务。

c. 提供“合作伙伴公司”餐馆的预订服务。

d. 通过公司额外开发或与其他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会员”提供的其他服务。

  1. 如果“Trip Coupon”未来的合同中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售罄或技术规格发生变化,可以更改商品或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会具体说明更改后的商品或服务及其提供日期,并立即在公告位置通知当前商品或服务内容。

  2. 如果“Trip Coupon”需要因商品售罄或合作伙伴公司情况的变化,而变更与“用户”已签订的服务内容,将会立即通知“用户”更改的原因。

  3. 对于因前款所述原因造成的服务内容变更,若“用户”因此遭受损失,“Trip Coupon”将进行赔偿。但若“Trip Coupon”能证明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则不进行赔偿。

第五条(服务中断)

  1. 若因维护、更换、信息通信设备故障或通信中断等原因,“Trip Coupon”可暂时中断服务提供。

  2. 若因前述原因导致服务暂时中断,“Trip Coupon”应赔偿“用户”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但若“Trip Coupon”能证明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则不进行赔偿。

  3. 如果因公司业务项目转变、停止营业或公司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服务,“Trip Coupon”应按第八条所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并根据“Trip Coupon”提出的条件赔偿消费者。

第六条(会员注册)

  1. “用户”按“Trip Coupon”指定的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并同意条款后申请成为会员。

  2. “Trip Coupon”应注册申请成为会员的“用户”,除非其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a. 如果申请人在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项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成为会员,但若自被取消会员资格之日起已过三年且获得“Trip Coupon”同意,除外。

b. 如果注册内容存在虚假、遗漏或错误。

c. 如果注册申请被认为会严重影响“Trip Coupon”的技术。

  1. 会员注册合同生效的时刻是“Trip Coupon”批准会员的时刻。

  2. 会员应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立即通知“Trip Coupon”注册信息发生的变化。

第七条(会员退会及资格丧失等)

  1. 会员可以随时要求退出“Trip Coupon”,并且“Trip Coupon”会立即处理退会申请。

  2. 如果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况,“Trip Coupon”可限制或暂停会员资格:

a. 如果申请时注册了虚假信息。

b. 如果会员未按时支付因购买商品或使用公司其他服务而应支付的债务。

c. 如果会员干扰其他人使用“Trip Coupon”或窃取信息,威胁电子商务秩序。

d. 如果会员使用“Trip Coupon”进行违法或违反公共秩序与道德的行为。

e. 如果会员在一年内四次未按预约出席餐厅。

  1. 在“Trip Coupon”限制或暂停会员资格后,如果同一行为重复发生两次或以上,或未在30天内纠正,“Trip Coupon”可终止会员资格。

  2. 如果“Trip Coupon”终止会员资格,将删除会员注册信息。此时,会员将收到通知,且在删除注册信息前至少30天将给予解释机会。

  3. 如果会员资格丧失,会员账户中的内容和信息可能会被删除。


第八条(通知会员)

  1. 当“Trip Coupon”需要通知会员时,可以通过会员和“Trip Coupon”事先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通知。

  2. 对于通知不特定多数会员的情况,“Trip Coupon”可以通过在“Trip Coupon”公告板上发布通知,持续超过一周,代替单独通知。然而,涉及会员自身交易重大事项的个别通知,将通过单独通知方式进行。

第九条(购买申请)

“Trip Coupon”的“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或类似方式在“Trip Coupon”上申请购买,且“Trip Coupon”必须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提供以下信息供购买申请时参考。然而,会员可免除申请以下第二至第四项内容。

  1. 商品选择

  2. 填写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等信息

  3. 确认协议条款、撤销订阅的权利、服务相关费用如配送责任、退款条件等

  4. 表示同意这些条款并确认上述第三项内容,或拒绝(例如,通过鼠标点击)

  5. 申请购买商品等,并确认或“Trip Coupon”确认该申请

第十条(餐桌预订)

“Trip Coupon”通过“Trip Coupon 网站”提供用户餐厅预订服务(“预订服务”),使用户能够在第三方餐厅(每个称为“餐厅”)预订座位。通过“Trip Coupon 网站”提交用户在线预订请求后,Trip Coupon 将根据餐厅提供的信息,联系餐厅确认座位的可用性。

当用户通过“Trip Coupon”申请预订时,Trip Coupon 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用户同意的电子信息向用户提供预订确认。使用预订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信息接收预订的更新、变更和/或取消通知。


第十一条(未出现政策)

如果用户无法履行预订,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取消预订。用户可以通过“Trip Coupon”或直接拨打餐厅电话进行取消。

一些餐厅可能要求提供借记卡或信用卡号码以确认预订。如果用户未根据餐厅的取消政策取消预订,用户不对已向其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收费负责。


第十二条(提供合作伙伴福利)

“Trip Coupon”提供关于合作伙伴提供的福利的信息,包括通过Trip Coupon合作伙伴关系提供的福利详情。已从Trip Coupon购买会员的用户有资格从合作伙伴处获得这些福利。福利的相关规定可能因合作伙伴而异。

会员必须遵守Trip Coupon的使用指南,未遵守可能导致合作伙伴无法提供福利。


第十三条(合同的成立)

  1. “Trip Coupon”可拒绝接受购买申请,具体情况如下。但对于与未成年人的合同,除非获得法定代表人同意,否则合同可以取消。

a. 申请内容存在虚假、遗漏或错误

b. 未成年人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的商品和服务,如烟草和酒精

c. 由于“Trip Coupon”技术问题,接受购买申请会受到严重阻碍

  1. 当“Trip Coupon”通过第十二条第1款的接收确认通知,确认“用户”的购买申请时,合同即被视为成立。

  2. “Trip Coupon”的接受必须包括确认“用户”的购买申请、销售的可用性、申请的更正、取消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支付方式)

通过“Trip Coupon”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进行。但“Trip Coupon”不能因用户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1. 不需要存折的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等

  2. 各种卡支付方式,如预付卡、借记卡、信用卡等

第十五条(收据确认、申请变更及取消)

  1. 当“用户”有购买申请时,“Trip Coupon”会向其发送确认通知。

  2. 在收到确认通知后,若“用户”发现意图不符,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请求更改或取消购买申请。若“用户”在服务使用日期前(开始日期前)提出申请,且“Trip Coupon”收到请求后,必须全额退款。然而,一旦服务日期开始,依据第十五条的订阅撤销规定,退款或取消将不可行。


第十六条(商品供应等)

  1. “Trip Coupon”指定用户购买商品的提供方式,负责提供方式的费用方以及每种方式的供应期限。如果“Trip Coupon”超过约定的供应期限,必须赔偿“用户”的损失。但如果“Trip Coupon”证明没有故意或过失,则不适用此条款。

第十七条(退款)

如果由于店内工作人员的错误,用户申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无法提供,用户必须立即通知“Trip Coupon”。“Trip Coupon”的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合作公司,以确保服务的顺利使用。

如果在通知“Trip Coupon”负责人后,服务仍无法提供,以下部分退款措施将被采取:

  1. 如果未从平台上指定的参与公司获得折扣,用户将在“Trip Coupon”会员支付费用的限额内退款。

a. 需要提交支付收据、店内负责人姓名及其他支持文件(在收到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采取退款措施)。

  1. 但如果退款请求是在未立即通知“Trip Coupon”负责人情况下提出,则不可退款。

  2. 对于由海外公司运营的中介销售的产品,根据当地公司的政策,退货、换货和退款可能会受到限制,并且公司将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订阅撤销等)

  1. 与“Trip Coupon”签订商品购买合同的“用户”,可以在收到订阅确认通知后的七天内撤销订阅。

  2. 在以下情况下,如果商品已交付,用户不能退货或换货:

a. 如果商品因“用户”的原因丢失或损坏(但如果包装被损坏以检查商品内容,可以撤销订阅)。

b. 如果商品的价值因“用户”的使用或部分消费而大幅下降。

c. 如果商品的价值因时间的推移而大幅下降,难以转售。

d. 如果商品能复制相同的性能,且商品的原包装已损坏。

  1. 在第二款第2至第4项的情况下,如果“Trip Coupon”没有事先在消费者容易理解的地方明确说明撤销订阅的限制,或者没有采取提供试用商品等措施,则用户的撤销订阅权利不受限制。

  2. 尽管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商品内容与标示或广告不符,或者与合同内容执行不一致,用户可在收到商品后的三个月内,或在知道此事实后的三十天内撤销订阅。

第十九条(订阅撤销的效力等)

  1. 当“Trip Coupon”收到用户退还的商品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款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如果“Trip Coupon”延迟退款,应按公平交易委员会设定的延期利率计算延迟期间的延期利息。

  2. 在退款上述金额时,如果用户通过信用卡或电子货币等方式支付商品费用,Trip Coupon应立即请求提供支付方式的企业暂停或取消账单。

  3. 在撤销订阅等情况下,退还商品所需的费用应由用户承担。“Trip Coupon”不得因撤销订阅等原因向用户收取任何罚款或损害赔偿。但如果商品内容与显示、广告内容不同,或与合同内容执行不一致,退还商品所需的费用应由“Trip Coupon”承担。

  4. 如果用户在收到商品时已承担了运费,Trip Coupon应明确说明在撤销订阅的情况下,退还商品的运费由谁承担,以便用户容易理解。

第二十条(个人信息保护)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事项应按照公司在网上购物商城发布的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内容进行。

  1. “Trip Coupon”在收集用户信息以执行合同时,只收集最必要的信息。以下项目为必填项,其他项目为选填项:

a. 姓名(韩文和英文)

b. 电话号码

c. 电子邮件地址(会员)

d. 密码(会员)

e. 手机号码

  1. 当“Trip Coupon”收集可以识别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必须获得用户的同意。

  2. 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除目的外的任何用途,也不得在未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所有责任由“Trip Coupon”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当提供用户的最必要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给配送公司用于配送时。

b. 当进行统计写作、学术研究或市场研究,并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时。

c. 当结算商品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时。

d. 当为防止盗窃需要进行身份验证时。

e. 根据法律规定或应法律要求的不可避免情况。

  1. 如果“Trip Coupon”需要根据第二款和第三款获取用户的同意,必须提前明确或通知个人信息管理人员的身份(所属、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提供信息给第三方的信息(接收方、提供目的、提供的信息内容)等,按照《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和信息保护法》等规定。用户可以随时撤回该同意。

  2. 用户可以随时要求访问并更正“Trip Coupon”持有的个人信息中的错误,“Trip Coupon”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如果用户要求更正错误,“Trip Coupon”在错误更正之前不得使用相关个人信息。

  3. “Trip Coupon”限制管理人员的数量,并对任何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卡和银行账户信息)的丢失、盗窃、泄漏、更改等承担完全责任。

  4. “Trip Coupon”或第三方在收到个人信息后,应在信息收集或接收目的完成时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第二十一条(“Trip Coupon”义务)

  1. “Trip Coupon”不得从事任何法律和这些条款和条件禁止的行为,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并应尽最大努力按照这些条款和条件稳定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2. “Trip Coupon”必须拥有保护和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安全的安全系统,以便用户安全使用互联网服务。

  3. “Trip Coupon”负责赔偿因不正当标签或广告行为(根据公平标签和广告法定义)导致的用户损害。

  4. “Trip Coupon”不得向用户发送未经用户同意的商业电子邮件。

第二十二条(会员ID和密码责任)

  1. 除第十七条提到的情况外,ID和密码的管理责任属于会员。

  2. 会员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其ID和密码。

  3. 如果会员发现其ID和密码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Trip Coupon”,并根据“Trip Coupon”的指导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用户的义务)

  1.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a. 在申请或修改时提供虚假信息。

b. 盗窃他人信息。

c. 更改“Trip Coupon”上发布的信息。

d. 传输或发布“Trip Coupon”未指定的其他信息(如计算机程序)。

e. 侵犯“Trip Coupon”及他人的知识产权。

f. 损害“Trip Coupon”及他人的声誉或扰乱其工作。

g. 在网上购物商城发布或传输违反公共道德和社会秩序的淫秽或暴力信息、图片、声音及其他信息。


第二十四条(“Trip Coupon”与入驻商店的关系)

  1. 如果通过超链接(例如,超链接的目标包括文本、图片和动态图像)连接到“Trip Coupon”,则显示和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视为入驻商店的商品。

  2. “Trip Coupon”对用户通过入驻商店独立提供的商品进行的交易不承担责任,原则上,因这些交易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解决。然而,“Trip Coupon”会在初始页面或连接点的弹出屏幕中明确指出商品属于入驻商店,以便用户容易识别。


第25条(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限制)

  1. "Trip Coupon" 创作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 "Trip Coupon" 所有。

  2. 用户不得未经 "Trip Coupon" 事先同意,将通过使用 "Trip Coupon" 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该信息。

  3. 当 "Trip Coupon" 根据协议使用属于用户的版权时,必须通知用户。

  4. 用户因未经购买和使用商品和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使用 "Trip Coupon" 上发布的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26条(会员发布内容的权利与责任及版权)

  1. "发布内容" 指会员在使用服务时发布的文字、图片、各种文件和链接等。

  2. 会员应对其发布的内容承担任何因发布内容而引发的损害或其他问题,"Trip Coupon"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果会员发布的内容属于以下任意类别,"Trip Coupon" 可采取必要措施,如暂时停止发布、编辑、删除、移动或拒绝注册发布内容,无需会员事先同意:

a. 内容严重侮辱其他会员或第三方或损害其名誉。

b. 发布或链接到淫秽、暴力信息、图像、声音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

c. 促进非法复制或黑客行为。

d. 根据版权持有者的要求暂停发布内容,因侵犯版权。

e. 被认定为商业广告。

f. 被认定与犯罪相关或被客观认为与犯罪相关。

g. 侵犯他人或 "Trip Coupon" 的知识产权,或损害他人名誉或破坏他人业务。

h. 根据主观政治判断或宗教观点,"Trip Coupon" 认为不符合服务性质的内容。

i. 违反发布原则或不符合 "Trip Coupon" 设定的公告板性质。

j. 被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1. 会员发布内容的版权归会员所有。然而,"Trip Coupon" 可以将会员发布的内容在服务内或外部展示给不特定的公众,用于运营、展览、传输、分发、推广等目的,并且为了提高产品列表和社区内容的可见度,可能会进行必要的修改、复制和编辑。只要符合版权法中的公平使用原则,"Trip Coupon" 可免费使用这些内容,无需会员单独授权。

  2. 如果 "Trip Coupon" 希望以上述以外的方式使用会员的发布内容,必须事先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征得会员的同意。

  3. 如果会员终止服务合同,其与他人发布的内容混合的内容、被他人转载的内容或在服务内的公开板块上提供的内容可能不会被删除。

第27条(争议解决)

  1. "Trip Coupon" 安装并运营损害赔偿处理设施,以反映用户提出的合法意见或投诉,并进行赔偿。

  2. "Trip Coupon" 应优先处理用户提交的投诉和意见。如果快速处理困难,"Trip Coupon" 应立即告知用户原因和处理时间表。

  3. 如果发生与 "Trip Coupon" 和用户之间的电子商务争议,用户可以申请由公平贸易委员会或市长/州长委托的争议调解机构进行争议解决。

第28条(管辖法院与适用法律)

  1. 任何与 "Trip Coupon" 和用户之间的电子商务争议相关的诉讼,初审管辖法院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2. "Trip Coupon" 和用户之间提起的诉讼适用韩国法律。

第29条(特别条款)

  1. 对于这些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以及对这些条款的解释,应适用《电子商务基本法》、《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30条(免责条款)

  1. "Trip Coupon" 不对用户未能从服务中获得预期利益以及因选择或使用服务数据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 "Trip Coupon" 不对因用户过错或超出 "Trip Coupon" 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服务中断承担责任。

  3. "Trip Coupon" 不对合作伙伴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数据和事实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4. "Trip Coupon" 不对因会员原因导致的服务使用中断承担责任。

  5. "Trip Coupon" 不对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使用服务时发生的任何活动承担责任。

  6. "Trip Coupon" 不对合作伙伴公司提供的内容承担责任。

[附则]

这些条款自2016年2月1日起生效。

从2023年10月20日起,之前的条款被这些条款取代。


个人信息收集

隐私政策

TourGajago(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并迅速、顺利地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任何投诉,制定并公开以下隐私政策。

通过点击“同意”按钮,您即表示同意以下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及隐私政策。

第1条:个人信息收集项目

第2条: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

第3条:个人信息的使用期限和保存期限

第4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提供

第5条:客户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第6条:个人信息的委托

第7条: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

第8条: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第9条:互联网访问信息文件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第11条:个人信息查看请求

第12条: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变更与通知

第13条:权利侵害的救济


第1条:个人信息收集项目

当您希望使用公司提供的会员服务时,必须填写以下必填项。如果未提供可选项,不会限制服务的使用。

类别

收集和使用的目的

收集和使用的物品

保留及使用期限

注册时收集的信息

服务注册和使用

[必需的]

姓名(韩语、英语、中文)、电子邮件、密码、手机号码

直至退会为止(但根据相关法律)

提供基于位置的服务

[必需的]

个人位置信息

SNS会员注册

[必需的]

Kakao、Naver:姓名(韩语、英语)、电子邮件、手机号码、个人资料图片 Google、Facebook:姓名(韩语、英语)、电子邮件、个人资料图片

同意营销用途

[选修的]

电子邮件、手机号码


第2条: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

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 实施旅游产品销售和中介服务及费用结算:旅游产品预订、内容提供、购买和费用支付、商品配送或发送账单地址、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务的个人认证、费用收取等。

  2. 客户管理:个人身份识别、防止不良会员使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确认加入/退出意图、年龄验证、收集14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时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处理投诉、通知发送等。

  3. 其他:通知发送、确认意图、处理投诉、确保顺畅的沟通渠道、新服务/产品或活动信息指导。


第3条:个人信息的使用期限和保存期限

您的个人信息将根据法律或您在收集时同意的期限进行处理和保存。然而,在以下情况下,信息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或为确认与交易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期限进行保留:

  • 会员注册和管理记录:1年,但如果与债务/信用相关的权利/义务未结清,则保留至这些权利/义务结清。

  • 与合同或撤销要约相关的记录:5年。

  • 支付和商品供应记录:5年。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解决记录:3年。

  • 广告和促销展示记录:6个月。


第4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提供

  1. 公司将在“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中通知的范围内使用客户个人信息,并且不会超出该范围或未经同意提供给第三方。在以下情况下将特别注意:

  2. 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以下合作公司。公司不会向与服务无关的公司或机构透露客户个人信息,除非如下面所述。然而,如果提供客户信息,具体情况如下。如果您拒绝提供这些信息,可能会影响服务的提供。

接受者

提供的物品

使用目的

提供期限

当地合作伙伴公司

姓名(韩语、英语)、电子邮件、手机号码

个人身份识别、预订咨询、当地活动组织和客户管理

从提供个人信息时起至目的达成为止

TourGajago

3. 除了第二条中为提供更好服务而收集的个人信息外,公司可能会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合作伙伴公司。在提供个人信息之前,公司将单独通知并征求客户的同意,说明合作伙伴是谁、提供哪些信息、为何需要提供、如何保护/管理信息以及提供信息的期限。如果客户不同意,信息将不会提供给合作公司。合作伙伴关系变更或终止时也将遵循相同的程序。

4. 公司还可能在以下情况下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 当法律要求进行调查时。

  • 当提供的形式无法识别个人,且用于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时。

  • 根据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况下。

  • 为了与服务提供相关的费用结算。

  • 根据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的要求提供认证的优质产品信息。

  • 当违反《TourGajago》网站上的使用条款或运营原则时。

  • 当因使用TourGajago服务对他人造成损害时,认为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法律诉讼是必要的。

5. 即使在根据法律要求或应调查机构的请求提供信息时,公司也会遵循通知相关方的原则。由于法律原因,可能会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况。

6. 公司可能会为开发新技术或提供更好的服务而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在提供信息之前,公司将按照通知和征得同意的程序进行,说明信息将提供给谁、为何必要以及如何保护/管理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任何附加信息都不会收集或提供。


第5条:客户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1. 客户有权随时行使以下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权利。如果客户是14岁以下的儿童,则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请求查看、修正、删除或停止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 请求查看个人信息。

  • 在信息有误的情况下请求更正。

  • 请求删除。

  • 请求停止处理。

  1. 如果客户请求删除个人信息,将按照第3条和第7条中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和使用期限以及销毁个人信息的方法进行处理。

受托人

委托任务

保留及使用期限

Nice Payments

电子支付处理

直至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或委托合同终止为止

Popbill

发出现金收据


第6条:委托个人信息处理

  1. 为确保个人信息的顺利处理,公司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委托任务和受托方如下,并根据相关法律,公司确保在委托合同期间安全管理个人信息。

  2. 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委托任务的目的和范围、禁止将个人信息用于委托任务之外的用途、禁止再委托的限制、受托方管理和监督事项以及确保安全的责任等都将在文件中明确,公司会监督受托方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

第7条: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

  1. 当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例如保存期限到期、收集和使用目的已实现或业务关闭时,公司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2. 公司销毁个人信息的方法如下:

  • 电子文件:以无法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
  • 纸质文件:粉碎或焚烧。


第8条: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 行政措施:指定个人信息保护官,建立并执行包括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的组织和操作事项及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培训的内部管理计划。
  • 技术措施:建立和执行授予、变更和删除对系统化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权限的标准,安装和操作入侵阻挡和检测系统用于个人信息处理系统,保存和监督个人信息处理人员访问个人信息处理系统时的登录日期、时间和处理记录,将访问记录备份存储到独立存储设备,使用单向加密存储密码,建立用于传输和接收用户个人信息和身份验证信息的安全服务器等。

然而,公司对于由于用户疏忽或互联网问题导致的ID、密码和个人信息泄露所引起的问题不承担责任。


第9条:自动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安装、操作和拒绝

  1. 公司运营必要的cookie,用于网站的操作并存储会员信息。Cookie是由用于运营网站的服务器发送到会员浏览器的小型文本文件,并存储在会员设备(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的硬盘上,浏览器关闭或注销时cookie会过期。

  2. 会员可以拒绝安装cookie。然而,拒绝cookie可能会导致一些需要登录的服务无法使用。

(设置方法:基于IE浏览器)工具 > 网络选项 > 隐私 > 阻止站点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官

公司指定个人信息管理官,负责整体个人信息处理、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和损害救济。

第11条:请求查看个人信息

客户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通过提交个人信息查看请求表单,说明个人信息的项目和内容、收集和使用的目的、保存和使用期限、向第三方提供的状态以及上述个人信息保护官的同意事实和内容,来请求查看个人信息。公司将在10天内尽力处理个人信息查看请求。但如因正当理由无法在10天内提供查看,公司将通知客户原因,并可推迟查看。一旦问题解决,将不迟延地提供查看。


第12条: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变更和通知

  1. 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会根据韩国法律和公司内部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

  2. 如果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在实施前7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变更。如果事先通知困难,公司将在没有延迟的情况下通知,政策将从通知之日起生效。然而,如果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或向第三方提供的主体等重要事项发生新增、删除或修改,将提前30天通知,并且变更将在30天后生效。此外,如果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以及提供给第三方的内容发生新增或变更,并需要根据《信息与通信网络利用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获得客户的单独同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获取客户的单独同意。

第13条:权利侵害的救济措施

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机构咨询个人信息侵害的救济措施。这些机构与公司无关,应联系它们以获取更详细的帮助,或在对公司处理个人信息投诉和损害救济不满意时寻求帮助。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由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运营)

    • 责任:报告个人信息侵害事实,申请咨询
    • 网站:privacy.kisa.or.kr
    • 电话:(无区号)118
    • 地址:(58324)全罗南道那丘市镇兴街9号(光州比佳兰洞301-2),3楼,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

    • 责任:申请个人信息争议调解,集体争议调解(民事解决)
    • 网站:www.kopico.go.kr
    • 电话:(无区号)1833-6972
    • 地址:(03171)首尔市钟路区世宗大路209号,政府大厦-首尔,4楼
  • 最高检察院网络犯罪调查科:02-3480-3573 (www.spo.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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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本政策自2023年11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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